在宜家试坐楼梯凳时摔倒受伤,因宜家拒绝为其后续治疗买单,沈女士与宜家对簿公堂。
5月29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酌情认定宜家对沈女士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元。
上海徐汇法院介绍,两年前的一天,沈女士为装修新房,到宜家选购家具。沈女士回忆,当天中午,她在试坐比较中意的楼梯凳时,凳子突然倒地压扁,她一下子摔倒在变形的凳子上,摔了个四脚朝天。
沈女士称,经过检查,宜家工作人员表示是铰链没搭好,并于当天将自己送至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预约了核磁共振检查,可之后宜家变卦,要她自费看病。
对此,宜家方面称现场没有监控设备,仅仅是沈女士找到宜家工作人员,口头陈述其在商场内摔了一跤,因此无法确认沈女士是否在宜家摔跤。
宜家方面还表示,即使沈女士真的在宜家摔跤,她作为成年人应当有注意义务,其伤情与宜家无因果关系。因此,宜家拒绝为沈女士的后续治疗买单。
因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沈女士将宜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万余元。诉前调解阶段,宜家表示最多承担一半责任。
审理阶段,综合双方对事发经过的陈述及现场照片,上海徐汇法院认定沈女士在宜家购物时,在试坐楼梯凳时摔倒受伤。根据现场照片,楼梯凳的折叠铰链没有损坏,沈女士摔倒不排除系因折叠凳铰链未完全展开,导致凳脚未完全撑开从而与地面之间未形成稳固的接触面,在施加外力的情况下导致重心不稳而倒塌的可能性。
经过审理,上海徐汇法院认为,宜家提供的是大众化的家庭家具产品,就一般消费者而言,均具备正确合理使用这些家具的能力。但有些家具以设计巧妙、合理利用空间而著称,本案涉诉商品就融合了凳子、梯子、可收纳等多种功能。普通消费者在体验时并不一定能够完全正确地使用。宜家应当对此类商品的使用提供说明、指导服务。同时,宜家还提供家具体验,消费者试用后存在铰链未安装到位的可能性,宜家应及时调试,消除安全隐患。
本案中,宜家未派员在现场对沈女士使用涉诉家具进行说明、指导,导致涉案商品因未安装到位而倒塌,与沈女士受伤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宜家应当对沈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沈女士作为成年人,自身也应当尽到适当的注意义务,试坐前应当检查可活动部位是否安装固定到位,其自身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宜家的责任。
最终,上海徐汇法院酌情认定宜家对沈女士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