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绥芬河4月9日电 (记者 王琳)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于9日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该市自2020年4月9日12时起,对部分路段、车辆实施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当前,作为“百年口岸”的黑龙江省绥芬河市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绥芬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最新通告。
即日起,该市部分路段禁止机动车、电动车行驶。其中,体育场西路(沿河街至富华街)路段全线禁行;乌苏里大街(东环路以东)路段除参与防疫工作和正常生产生活必需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行;进入公路口岸区或互市贸易区开展工作的企业车辆需持证通行,每个企业仅限一台车辆,只限于进入公路口岸区或互市贸易区使用。
此次不在禁行范围内的车辆包括:消防救援、应急抢险、医疗救护人员乘坐车辆;运送医疗器械、药品、医用防护用品车辆;运送保障城市运行的水、电、油、气、热、通信等相关车辆;执勤执法车辆和执行防疫任务的公务用车;军用车辆;垃圾清运车辆、医疗废物转运车辆;殡葬车;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以及保障企业运行必需的工作人员车辆。
此外,绥芬河市针对出租车、客运车辆采取限制措施,出租车和客运车辆禁止驶出绥芬河城区。同日,与绥芬河市毗邻的东宁市由东宁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称,东宁市自4月9日起暂停运营东宁至绥芬河客运线路,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