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报道了增城法院审结了一宗涉及“借名买房”案件,当事人李某为了利率和契税优惠,借“准岳父”名买房,谁知结果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案例。据了解,“借名买房”如今已经不是个案了。在“限购”政策严格执行的当下,真的有些人盲目相信“买了房就赚到了”这一说法,为了达到买房的目的,不惜“借名”买房,结果往往是闹上了法庭,最终依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记者身边就有一对表姐弟为借名买房而反目成仇的案例。去年初,表姐芸芸刚从老家四川来到广州工作,并没有购房资格。可是面对着上涨的房价,以及每月要支付将近4000元的租房费,芸芸心动了,一心想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对于表姐的这一想法,在广州工作了7年的表弟阿浩给予了积极的支持。阿浩拍着胸脯说:“我有名额,可以免费借给你,反正我也不着急买房,因为并没有女朋友可以结婚。”
两人一拍即合。芸芸出钱用阿浩的名义,在海珠东晓南以总价210万元买了一套两房单位。首付和每个月的房贷都是由芸芸支付的。收楼后,其中的一间房间芸芸拿来自住,另一间房间拿来出租补贴房贷,租客的租金也是打到芸芸的账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