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4 日 10 时 20 分,盘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京沈高速大队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在京哈高速公路北京方向刚过高升站,有一辆沈阳牌照的私家车冒烟着火,报警的女士非常着急,但说不清所在位置的具体公里数,求助交警快点来帮帮忙。
(盘锦交警赶到现场进行救援。警方供图)
接到报警后大队迅速下达指令,命令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 550 公里处巡逻的警车前往事发地点前去处置。可是,民警随后报告说,在报警女子所说的路段并没有发现事发车辆。大队随即加派警力寻找事故车辆。 在盘锦北站执勤的二中队长支剑带领民警王寿照驾驶警车从大队出发火速往沈阳方向寻找处置险情。几分钟后他们发现一辆前机盖打开的轿车停在对面的北京方向 546 公里 +700 米处。 支剑和王寿照将警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冒着危险横穿高速公路,越过隔离护栏来到事故车辆前。经过仔细查看,该车是电路短路过热,造成电线胶皮被烧焦而冒烟。 由于担心现场警车上的灭火器容量不够用,支剑一边用矿泉水进行降温,一边用对讲机呼叫大队派警力前来增援。三中队的民警李宝民、兰立龙驾驶警用摩托车携带灭火器前往增援。几分钟后,在附近巡逻的另外一组民警送来扳手,将事故车辆的电源线切断。 随后赶来的施救车将已经无法正常行驶的事故车辆拖到高速公路下面,车上的人员被安全转移到京沈高速交警大队。 从接警到找见事发车辆,9 公里的距离,盘锦交警用了不到 4 分钟;从找到事发车辆,到成功处置完毕,盘锦交警用了不到 10 分钟。 辽沈晚报 · ZAKER 沈阳 记者 吉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