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警方破获地下钱庄系列案,70余人落网;涉案金额高达460余亿元
■新快报记者 王吕斌 通讯员 曾祥龙黄康灵张晓璐
昨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在公安部统筹指挥下,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等市警方开展代号为“飓风2号”的地下钱庄系列案件集中收网行动,破获案件20余宗,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460余亿元。
据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黄守应介绍,自2015年起,广东省公安机关已连续3年部署打击地下钱庄犯罪专项行动。不过,2016年以来,通过地下钱庄或者以虚假贸易手段骗购外汇、逃汇,以及通过其他非正常手段将资金转出境外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
为此,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注意加强与人民银行、外汇管理、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加大对商业银行可疑资金交易、流动的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长效监管制度,仅今年3月,公安机关就接到移送的相关可疑交易线索10多条。此外,省公安厅制定、完善了地下钱庄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响应,2016年发放奖励金40万元。
在严厉打击的同时,广东省公安机关还积极推动对口岸等重点区域的联合整治。针对外汇领域违法犯罪较为突出的形势,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部署深圳、珠海等市公安机关主动联合当地外汇管理等部门,对当地口岸地区等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清理整治行动,大力整顿无外币兑换资质的个体商户非法买卖外汇的乱象,对尚达不到刑事追诉标准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加强警示震慑;对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及时予以立案侦查、打击处理。
■典型案例
昔日珠宝商私兑外汇落网
去年下半年,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收到一条线索,反映宗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经过侦查,警方发现“大庄主”黄某某涉嫌从事非法买卖外汇,其名下实际操控50多个银行账户,每日往来的资金流非常巨大。
经过连续数月侦查,专案组陆续掌握了多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活动轨迹,并部署和制定了抓捕行动方案。在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飓风2号”地下钱庄系列案件收网行动中,专案组对查明的多个地下钱庄犯罪团伙进行统一收网,一举抓获了包括黄某某在内的10多名犯罪嫌疑人,破获5宗地下钱庄案件,现场查获涉案现金人民币50余万元、美元10多万元、港币3万余元,以及手工记账、银行卡、存折、电子密码器等作案工具,冻结涉案账户一批,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人民币50余亿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交代,其初中毕业后独自来到广州打拼,后来开了一家经营珠宝批发的店铺。因店铺的主要客户是外国人,黄某某经常要进行本外币兑换。后来黄某某认识了一些地下钱庄经营者,认为地下钱庄业务来钱快。被不当利益蒙蔽了双眼的黄某某决定铤而走险,他利用珠宝批发店铺作掩护,干起了非法买卖外汇的勾当,后来更干脆关闭了珠宝店,怂恿他妻子一起“全职”开展地下钱庄业务。
“黄某某主要赚取汇率差价,平均下来每月收入有一两万元,这种相对稳定的收入,让他放弃了原来的珠宝生意。”办案民警说,黄某某从2013年开始“转行”从事私兑外汇,到案发时为止,他一人涉案金额就高达10亿元人民币。
借“壳”从事虚假外贸骗汇
去年底,公安部向广东省下发一条特大地下钱庄案相关线索,广东省公安厅迅速部署深圳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过初步侦查,警方发现该线索涉及的地下钱庄资金流向复杂、多种犯罪手法交织,涉案账户达3800余个,办案难度很大。由于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一些涉案人员闻风而动,要么逃离案发地,要么将涉案公司关门注销,进一步加大了侦查破案难度。
经过大量工作,警方发现一批还在活动的、疑似犯罪团伙掌握的境内空壳公司,并循线追踪,先后发现了以林某某、陈某某等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组成的、以老乡关系为纽带的犯罪网络。2012年至2015年,深圳市东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等40余家企业,涉嫌利用其控制的50余账户,先后为北京、深圳等地的千余家企业非法支付结算人民币,并采取虚构贸易背景、提供虚假单证等手段实施骗购外汇,再转移至境外。这些团伙分工严谨,有专人负责开设空壳公司,有专人到银行购汇并应对银行查验,有专人在境外负责取现、转账。
根据省公安厅“飓风2号”行动部署,深圳警方近期组织警力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开展收网行动,经过24小时连续作战,成功侦破上述特大地下钱庄骗购外汇系列案,一举捣毁犯罪窝点2个,抓获涉案人员10余人,缴获涉案电脑、手机、公司印章、银行卡及账册等书证一大批,冻结账户银行150余个,初步统计涉案账户资金流水达人民币170余亿元。
“钱庄家族”出狱后重操旧业
今年1月,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地下钱庄犯罪线索。通过调查,警方发现梁某某有非法为他人兑换外币的重大嫌疑。
佛山警方通过大数据作战方式,从100多条犯罪线索中逐条分析,初步锁定梁某某兄妹等4名“梁家”地下钱庄案犯罪嫌疑人。专案组发现,上述犯罪嫌疑人以各自家庭为单位合伙经营地下钱庄,各个家庭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互通有无,大肆为他人非法兑换外币,赚取汇率差价。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梁某某的父亲就已经开始从事地下钱庄活动,而且是带着儿女一起干的。”办案民警说,2001年梁某某及其父亲、兄妹都被警方抓获,后被法院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年多以后,梁家众人陆续刑满释放,在梁父的指挥下,兄妹重操旧业。2014年,梁父去世后,兄妹三家时分时合开始了自己的“钱庄事业”。
近期,佛山警方组织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对梁家地下钱庄案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捣毁地下钱庄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现场查扣涉案资金人民币20余万元、港币50余万元,初步统计涉案金额达2亿余元。
多次“套水” 涉案达8亿元
去年,东莞警方破获一宗地下钱庄案,发现该市石碣镇黄某琼涉嫌多次“套水”人民币,涉案数额高达8亿余元。
“所谓‘套水’,就是甲方将一笔正常的大额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给乙方,而乙方直接将现金给付甲方的形式。”办案民警说,虽然这种换取现金的做法有别于信用卡套现,通常是合法的,但如此巨大的资金流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经侦查,警方发现黄某琼仅为该市石碣镇一名普通村民,无固定工作,而其银行账户每天均有一两百万元的交易流水,其工作与资金流动状况极为不符,有非法经营地下钱庄的重大嫌疑。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警方发现黄某琼胆大心细,利用多种手段开展犯罪活动:用不起眼的旧货店阁楼作为办公场所,安排不同人员在路边接收支票,使用多个账户进行交易或转账。
3月上旬,经过缜密侦查和踩点摸排,东莞警方开展收网行动,抓获黄某琼、林某权等6名犯罪嫌疑人,缴获非法买卖外汇相关账册一批,冻结资金折合人民币700多万元,初步统计涉案金额高达60亿元。经审讯,黄某琼等人供认其多年来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