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3月10日电(记者 尹海明)3月10日,海南省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会在陵水召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与中国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在会上签订了《陵水县2017年社会治安保险统保协议》(保险期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户籍登记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的约8.85万户家庭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与此同时,中国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为陵水全县政法系统人员(含协警或网格员、三警部队全体官兵)、乡镇(街道)、村(居)干部提供每次最高300万元,全年累计3000万元的政法系统人员及镇村干部责任保障;为陵水辖区“两抢”案件受害人提供每人每次最高3.5万元的救济救助;为陵水辖区突发事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提供每次最高500万元,全年累计3000万元的救济救助。
据介绍,海南社会治安保险是一种创新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模式。海南省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会的召开,标志着海南省社会治安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并将在全省推广,首批试点有陵水县、琼海市、临高县、儋州市、屯昌县、保亭县等六个市县。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省综治办主任傅信平在会上表示,将社会保险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是实现对各类治安风险从被动应对处置向预测预警预防转变的有益尝试。通过建立社会风险转移机制,为人民群众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提供经济补偿,能够增强人民群众抵御治安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稳定,有利于节约政府行政资源、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率,增进社会和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