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物档案
●名称:南北朝党村无名氏买地券
●年代:南北朝
●类别:石刻
●来源:出土
●收藏单位:灵川桂北民俗博物馆
长12.1厘米,宽9.5厘米,长方形,滑石质地,竖刻楷书7行,满行10至18字不等,两面打磨光滑,四周薄,中间厚。
买地券是我国汉代以来随同死者埋葬在墓中,并反映死者对墓地购买和私人占有权属观念的一种明器,相当于“土地证书”。桂林市灵川县相继在南朝墓葬出土了5块买地券,其中便包括这件新增的一级文物——南北朝党村无名氏买地券。
古墓遭盗后留下买地券
1999年,灵川县大圩镇新嵅村农民黄启发在挖地时无意中发现一块古代墓地,经县文物管理所清理发现,该墓为南北朝时期的墓葬,墓长5.1米,前有甬道,甬道与墓室间有砖砌的六层台阶。墓室全部用红色绳纹砖砌筑,墓底按人字形铺砌,墓顶为券拱。
令考古人员感到遗憾的是,甬道内有一个早年的盗洞,墓内仅剩青瓷杯一个。不过墓室的后壁中间有砖柱,砖柱两侧为壁龛,此块无名氏买地券就靠在砖柱上。
券文如下:
(太)岁丙十一月戊朔十九日,始安都乡牛马里(醉)酒薄命终没,归豪里。今买得文坑圃上纵广五亩地,立冢一丘自葬,雇钱万万九千九百九十文。四域之内,生根之物,尽属死人。相即日毕了。时证知李定度、张坚固以钱半百分券为明。如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