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男子杨某自称借300万元,用4天,可支付16万元利息。做服装和珠宝生意的曹女士借给他277万元后,再也联系不上杨某。前日上午,杨某因犯诈骗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朝阳检察院当庭指控,2015年6月16日及6月17日,杨某谎称为某工厂垫资,向曹女士借款300万元,并承诺只用4天,可给16万元利息。曹女士通过两次各向杨某转账132万元、145万元。
指控还称,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间,杨某以回收黄金、首饰等能获高额利润为由,骗取刘先生26万元,并骗取他一辆奥迪轿车和一辆本田轿车;2016年1月至5月,其谎称是某集团采购科长,以帮忙买低价手机为由,骗取黄女士20.8万余元。
庭上,杨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悔罪。杨某称,其读书少,学历低,做生意欠债。“当时骗钱是实在没办法了,垫资这个项目当时是有的,确实是利润可观,只是我拿了钱后,太着急就没有往项目上投资。”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