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纪委消息: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栋梁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福建省纪委)
李栋梁简历:
李栋梁,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福建同安人,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11月入伍,大学学历。
1979年11月至1984年1月解放军32824部队三营十五连战士、班长;
1984年1月至1984年8月福建省同安县新民公社治安办、计生办工作人员;
1984年8月至1989年2月任福建省同安县五显乡人武部干事、乡纪委委员;
1989年2月至1991年7月任福建省同安县汀溪乡人武部部长;
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任福建省同安县汀溪乡人武部部长、党委委员;
1993年9月至1994年8月任福建省同安县汀溪镇党委副书记、人武部部长;
1994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福建省同安县莲花镇党委书记;
1994年12月至1997年2月任福建省同安县莲花镇党委书记兼镇人大主席;
1997年2月至1999年6月任福建省同安县政府副县长,同安区副区长(其间:1997年2月至1999年4月在宁夏海源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
1999年6月至2002年2月任厦门市同安区副书记、副区长;
2002年2月至2002年3月任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2年3月至2007年1月任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副书记、区长(其间:2001年9年至2005年7月参加华东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7年1月至2011年7月任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书记;
2011年7月起兼任厦门市两岸金融中心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2011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1年11月起任厦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简历摘自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站)